危险!九岁小女孩驾驶三轮电动车

2019-07-30 来源:忻州交警大队

  2019年7月26日上午,在忻府区七一路和平西街口,忻州交警直属一大队整治违法驾驶三轮车。8时20分许,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北向南驶来,令人惊异的是,驾驶电动三轮车的竟是一个小女孩,民警立即拦截三轮车并进行检查。

  经检查,三轮车拉运的是新鲜水果,车后还乘坐着一位妇女。经过民警了解情况,才知小女孩今年九岁,与三轮车车后乘坐的妇女是母女关系,家住忻府区奇村,家中只有母女二人。凌晨4点,母女二人采摘完水果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15公里来到忻州市区售卖。因母亲腿脚不便,无法长时间驾驶电动三轮车,小女孩为了不让母亲过于劳累,便和母亲轮流驾驶。二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了解。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直属一大队队长张晋兰表示:小女孩年仅九岁,不管出于什么的原因,交通安全是第一位的,每个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困难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值班民警在对母女二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对她们的情况也十分同情,路边的行人也纷纷伸出了援助之手,及时帮助她们把三轮车按照规定送往了目的地。

  交警提示:

  根据《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驾驶电动自行车、二轮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

  (二)驾驶电动轮椅车,应当持有残疾人证明或者老年人证明;

  (三)驾驶三轮电动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D];

  (四)驾驶小型低速电动汽车,应当年满十八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C3]。(凌彬)

责任编辑:f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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