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河曲交警大队关于典型事故视频案例曝光

2018-12-30 来源: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4月27日12点32分,在河曲县城区黄河大街益民路口交通信号灯处,当交通信号灯显示为东西向允许直行、南北向禁止直行时,一辆小型SUV按照信号灯由西向东直行,此时一中年妇女驾驶摩托车(载两名小学生)违反信号灯通行指示,由北向南闯红灯,当摩托车行驶至路口中央时与由西向东直行而来的小型SUV发生碰撞,造成乘坐摩托车的一名小学生受伤,小型SUV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之规定,摩托车驾驶人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民警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即使再“着急”,但还是得耐心等红灯。摩托车驾驶员须佩戴正规合格的安全帽,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为了生命安全,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责任编辑:wangyaju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