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8月15日起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

2018-09-04 来源:忻州公安交警网

  从8月15日至12月31日,忻州市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公告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有关要求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统一部署,我市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我市将实施设区市城区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8月底具备通行条件的县城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在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级交通、公安、环保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向所在地政府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忻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

  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96122

  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

  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忻州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公告二

  为确保持续改善忻州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力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给忻州城区造成的空气污染,根据《山西省重型柴油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忻州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从二○一八年八月十五日零时起,忻州市城区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所有过境重型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按以下路线通行。

  一、从原平市方向驶往静乐县(省道S313)、宁武县(省道S312)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二、从原平市方向驶往太原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东外环(国道G208),转台忻线(省道S311),从台忻线曹张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三、从静乐县(省道S313)、宁武县(省道)。

  S312)驶往太原市、原平市方向的车辆走忻州市西外环(国道G208)出境。

  四、从定襄县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台忻线(省道S311)曹张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五、从太原市驶往忻州市的车辆从国道(G108线)豆罗高速口上高速出境。

  六、本市范围内生产、生活必须通行车辆可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通行手续。

  特此公告

  忻州市重型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

责任编辑:changya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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