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告知】驾驶证记分满分告知

2018-07-15 来源:忻州公安交警网

  告 知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第六十八条,请在记满12分之日起15日内到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特此告知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一八年七月一日

责任编辑:changya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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