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类驾驶证连续两个周期未审验告知

2018-07-09 来源:忻州公安交警网

  公 告

  下列驾驶人驾驶证依法吊销、注销、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未收回,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39号令)第七十七条,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0一八年七月一日

责任编辑:changya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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