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交警支队荣获“2016-2017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8-04-21 来源:忻州公安交警网

  近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16—2017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晋文明委〔2018〕1号),忻州支队被授予“2016-2017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称号。

  2016年以来,忻州支队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着力解决市民出行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全力提升文明优质服务水平;通过举办公民道德论坛等形式,切实加强全体交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培树爱岗敬业、助人为乐、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的道德模范,开展年度评选表彰活动;支队食堂墙上悬挂“光盘行动”等多种形式的提示标语;机关院内设置“文明创建宣传栏”;车管、秩序等业务窗口显著位置公开投诉处理方式,建立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突出路面管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

  支队以城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为抓手,以“文明、有序、畅通”为总要求,以改善市(城)区灯控路口交通秩序为重点,围绕灯控路口“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机动车实线变道加塞”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等五种突出交通违法现象,加大秩序管理和违法处罚力度,规范交通参与者出行,为达到“市区主要路口(交通人流高峰期):①车辆、行人各行其道;②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处让行;③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④执勤人员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的目标奠定扎实基础。成效的取得源于支队领导班子在对忻州城市交管工作充分调研、深思熟虑、科学决策的基础上,交警支队根据市区道路情况,加大管控力度,对夜间、平峰时段分别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坚持严管重处,对城区主干道和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酒店等重点地段周边区域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进行从严整治;对严重影响通行的车辆坚决拖移;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交通法规的,先登记后处罚,并抄告其所在单位。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活动

  支队与忻州市各志愿者协会建立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运行机制,在市区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出行大劝导”志愿者活动,通过劝阻和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劝导行人走人行道、过斑马线;劝阻和制止行人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劝导人们垃圾入箱,引导市民文明礼让、开展文明指路等志愿服务,逐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

  三、扎实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支队紧紧围绕本职工作,以社区为重点,把宣传文明交通作为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内容,认真安排部署活动,各项志愿服务有序开展,活动内容同步上传志愿云系统。一支支学雷锋志愿服务小分队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有计划地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是对忻州支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整体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支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在全面依法履职的同时,积极融身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为全市人民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changyanxia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