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一男子高速上睡觉被查时竟还说这话

2018-03-31 来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一大队

  2018年03月27日06时20分许,山西高速五支队一大队民警巡逻到灵河高速河曲方向274km处时,发现一辆号牌为晋H的小型客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后未摆放任何警示标识,因所处路段为弯道下坡处,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避免发生意外,民警立即下车了解情况。
 








 

  民警透过车窗发现一男子正靠在驾驶座位上酣睡,连续敲了几次车窗才将其叫醒。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男子表情极不自然,神情紧张,声称自己并没有开车,只是在这里等人,称车是其姐夫开到这里来的,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姐夫有事被人接到偏关了,留其在这里等待。当民警问其为何要在驾驶座位睡觉时,男子竟说,“我就喜欢坐在主驾驶上睡觉,我又没系安全带。”在与其交谈过程中,民警还发现其有饮酒嫌疑,遂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2mg/ml,若其是驾驶员,将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民警告知其收费站出入口及路面都有监控时,男子知道自己将无法自圆其说,不再抵赖,承认是自己驾车上的高速,26日晚其在偏关县饮酒后,驾车上的高速,开到半路撑不住便停在路边休息,不料一眯眼就睡着了。想到自己酒后无证驾车,并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睡觉,男子追悔不已。当日,该男子因酒后无证驾驶受到罚款处罚,并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证不驾驶,喝酒不开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高速五支队一大队 叶国庆)

  

责任编辑:changyanxia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