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交警曝光2起大货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0-01-18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19年1月3日,车牌号为晋HA***4、冀A4***N的大型货车行驶至国道209线,被五寨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其驾驶员未系安全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对以上货车进行罚款50元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乘人员:在驾车出行时,要提高“安全带 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带”的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安全带,不仅驾驶员和副驾驶乘车时要使用安全带,后排乘客也一定要规范使用安全带。出行在外,安全第一。

责任编辑:wangyaju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