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公安交警严格管理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05-28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为切实加强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群众及来山游客的交通安全管理,让大家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做好2020年交通管理“减量控大”工作。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要求,在五台山景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此次行动,五台山公安交警将针对驾驶人及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管理。

  5月17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中查获三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三名驾驶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之规定。经口头教育后,执勤民警对三人处以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台山公安交警提示:安全带——生命带,驾车出行,莫忘安全。安全带是起着约束位移和缓冲作用,吸收撞击能量,化解惯性力,防止或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的程度。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养成上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张晶)

责任编辑: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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