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五台山私家车非法安装标志灯具 警报器被查处

2020-08-24 来源:五台山交警大队

          私自安装警报器

 

  8月7日晚8点30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民警在杨柏峪村附近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时,一辆车牌号为津N***73的红色长城轿车拉着警报器从正在执勤的民警身边驶过。执勤民警立即通过车载喊话器喊话,要求其立即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询问中,驾驶人刘*东告知民警,自己并不知道私家车不能安装警报器,自己这一套是朋友给安装的。当时自己开车经过杨柏峪村时,并没有发现前方有交警正在疏导交通,由于堵车便拉响了警报器,以求快速通过,不巧被正在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刘*东非法安装警报器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强制拆除并收缴非法装置的处罚。

  私自安装标志灯具

 

  8月12日18时30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五台山景区殊像寺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津G****6的白色日产越野车上安装着黄色标志灯具,但是其车辆上并没有明确标识证明该车是一辆抢险救援车辆,执勤民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王*驾驶车辆并非抢险救援车辆,标志灯具是从*宝网购买的,在购买时并不知道这属于标志灯具。8月12日来五台山时,由于高速公路上下雨起雾,视线不好,便将买来的警示灯放到了车顶。在到达景区后,被执勤交警查获。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依法强制拆除并收缴了该车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对驾驶人王*私自安装标志灯具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标志灯具、警报器装置,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器具,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安装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报警器、标志灯具。其他车辆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报警器或者标志灯具。第九十七条规定,非法安装报警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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