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公安交警查处两起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07-09 来源:五台山交警

  为进一步提升汽车驾乘人员主动使用安全带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根据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统一部署,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景区开展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2020年6月17日15时05分,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旧南门路段开展专项行动时,一辆晋H****9的红色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副驾驶乘客孙**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执勤民警对孙**处以罚款5元的处罚。

  15时30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H****0的白色箱式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孟**没有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执勤民警对孟**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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