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公安交警查获“隔夜酒”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2019-11-20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19年11月12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起“隔夜酒”典型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9点40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五台山景区高速收费站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车牌号为晋C***95的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王某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进一步检查。

  据民警了解,驾驶员王某某因心情不好,在前一天中午喝了半斤白酒,三瓶啤酒。休息了一晚后,第二天一早便驾车前往五台山,在遇到执勤民警检查时,王某某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涉嫌酒后驾车。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王某某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计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通讯员:张盼盼)

责任编辑:yinju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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