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6-27 来源:五台山交警大队

五台山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年6月5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1时39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砂石线45KM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津AP***7的白色中型轿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刘某带回大队办案区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人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大队民警了解,驾驶人刘某当晚在酒店饮酒后,准备找代驾司机送自己回天津,因代驾司机要价较高,刘某无法承受,随即铤而走险,自己驾车回家,不料被正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执勤民警查获。

  驾驶人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刘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于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是让酒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酒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遏制酒后驾驶,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五台山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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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inju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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