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没有代驾成为你酒后驾车的“代价”

2019-06-18 来源: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6月10日,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2时11分左右,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砂石线49KM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蒙D****的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肖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员肖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肖某交待,自己与朋友们来五台山游玩,当晚在饭店吃饭时,询问过老板,老板称有代驾司机,肖某便与朋友们喝了点酒。餐后酒店老板称代驾司机已经下班,肖某一行因找不到代驾司机,便怀着侥幸心理开车回酒店,在景区山咀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

  驾驶员肖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肖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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