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5-28
来源: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5月24日,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32分左右,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砂石线59KM处开展整治行动时,在对一辆车牌号为京NV****的白色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驾驶员身上带有明显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将驾驶员杨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杨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8.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依法对杨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于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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