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查获一起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5-16 来源:五台山交警大队

  2019年5月13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45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五台山景区山咀路段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AD****的白色小型客车行驶缓慢,大队执勤民警在准备对其进行检查时,驾驶员突然加速,疑似要逃离现场,执勤民警迅速对其进行拦截,在将驾驶员控制后,执勤民警发现其身上带有明显酒味,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员侯某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员侯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0.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侯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侯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于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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