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9-04-16 来源:五台山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4月12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五台山景区开展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和电瓶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6点30分,大队民警在砂石线65公里处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在对三轮车驾驶人陈某进行检查时,发现陈某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人陈某带到大队办案区域进行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陈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后续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驾驶人陈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代码:10051、17121),对陈某无证、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天,罚款13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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