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交警:无证醉驾无牌电动车辆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严惩
2021-01-06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五台交警大队得到消息。2020年12月2日,五台交警大队在酒驾、醉驾、毒驾、涉牌涉证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无证醉酒后驾驶无牌小型电动汽车交通违法行为。
15时35分,台城中队民警在省道311线71公里处设卡检查,对一辆无牌小型电动汽车进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马某某身上一股浓烈的酒味,随即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体内酒精含量远大于100mg/100ml,随后经山西迪安发润司法鉴定所检测,马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违法行为。通过公安网查询,马某某未办理过驾驶证,且所驾驶的车辆未办理过注册登记,属于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民警依法对马某某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合并处以2200元罚款。因马某某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魏志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