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一男子驾驶摩托车多项违法 被重罚

2020-10-12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五台交警大队得到消息。为确保国庆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五台县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重点路段组织开展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2020年10月5日,查处一起持B2驾驶证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16时50分,五台县交警大队台城中队民警在省道311线76公里处执法检查中,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其拦停,当要求驾驶人韩某某出示相关证件时,闻到身上有酒味,遂即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经公安网查询,韩某某所驾驶二轮摩托车从未办理过上户手续,驾驶证系B2本,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韩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民警指出驾驶人韩某某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未戴安全头盔、无牌车辆上路的四项交通违法,并对其讲解各项违法行为易带来的危害性和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韩某某四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2250元、记分38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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