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无证上路 罚款并拘留
2019-07-31
来源: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7月17日,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开展“除隐患 防事故 保大庆”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两起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9时18分,茹村中队民警在省道214线18公里巡逻执勤时,发现两辆无牌农用三轮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其证件时,胡三某、胡某均无法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胡某声称:“以前办过驾驶证,但已过期。”民警随即将其二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公安网查询,均未发现胡三某、胡某二人的驾驶证信息和所驾车辆的上户登记信息,二人均属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第1款、第95条第1款、第90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75条第1款第8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和第2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违法代码:1717、10051),民警依法分别处以胡三某某和胡某某行政拘留3日、罚款500元、暂扣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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