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无证驾驶 害人害己被拘留
2019-07-31
来源: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7月15日,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景区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点29分左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各主要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在山咀路段,民警在对三轮机动车驾驶人周某良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周某良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将周某良带回大队办案区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驾驶人周某良为景区某工地工人,此前并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为图方便,周某良当天晚上在工地吃完饭后便驾驶三轮机动车回家,在山咀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
驾驶人周某良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10051),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对驾驶人周某良处以罚款3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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