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依法查处曝光酒驾

2021-05-0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宁武县交警大队获悉,4月22日14时02分许,亢某某驾驶晋HBQ***被宁武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亢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亢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亢某某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宁武交警提示:司机朋友们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人在酒后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都会降低,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和脚的触觉较平时也会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还会出现视觉障碍,严重影响驾驶安全,为交通安全埋下隐患。

责任编辑:赵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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