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通告

2020-10-21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通 告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宁武交警大队得到消息。宁武县城区凤凰大街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进入尾声,街道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停车位、中央隔离护栏未安装等交通设施没有完善期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混乱,按照宁武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决定对凤凰大街和滨河大街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凤凰大街所有机动车顺向依序停靠在路边白线内,禁止逆停、停车不入位、双排停放。

  二、滨河大街所有机动车全部停放到缘石上边,车头向西(车头向内)做到有序整齐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辆及摩托车集中停放到马路缘石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四、对实施违法停车的机动车,1.驾驶人员在车上,立即让其马上驾车离开。2.驾驶人不在车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行政罚款200元,记0分的处罚。3.对屡教不改车辆采取拖车措施,并进行处罚。对实施违法停车的非机动车将进行警告处罚。

  五、车辆驾驶员要积极配合,服从交警管理,对阻挠和妨碍执法公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宁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刘寰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