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一男子驾驶证实习期间因酒驾被注销 不思悔改二次酒驾又被查

2020-10-12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宁武交警大队得到消息。2020年9月24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滨河大街开展酒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14时20分许,民警在检查一辆车号为HLR***的小型普通面的时,驾驶员未能出示驾驶证,民警发现车内有酒味,于是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员叫余某,说自己在干活的地方喝了点酒,女儿打电话让给学校送东西,就开车准备到学校,当行驶到滨河大街时就被查住了,随后民警将余某带至宁武县交警大队办案区询问室作进一步调查。

  经公安网查询发现,余某在2015年因驾驶证在实习期间饮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驾驶证,此次被查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依法对余某无证和二次酒驾合并处罚,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4000元。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余某并未汲取教训。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仅是对于自己的生命有危险,对于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也是非常危险的,所以,法律是禁止酒后驾驶的,酒后驾驶轻则行政处罚,严重的会受到刑事处罚。特别提醒司机朋友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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