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忻州:宁武交警大队曝光大货车 “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2020-09-07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规范驾乘人员安全带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保护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宁武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8月31日14时39分,车牌号为晋C27***的大货车在大忻线152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9月01日05时16分,车牌号为晋HK1***的大货车在大忻线152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8月31日17时51分,车牌号为蒙A53***大货车在宁白线30KM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9月01日01时40分,车牌号为陕KC8***的大货车在马五线42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对四位驾驶人分别罚款50元。

  交警提示: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安全带可以起到极大的保护作用,所以为了车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论前后排、无论车程长短、无论车速慢快,都要正确系好安全带,为生命多一道保障,让出行更安全。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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