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大队曝光大货车 “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2020-08-05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规范驾乘人员安全带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保护驾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宁武县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9日21时03分,车牌号为晋BA****的大货车在大忻线152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9日08时22分,车牌号为晋H3****的大货车在宁白线29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7月30日16时05分,车牌号为晋HF****大货车在马五线42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7月29日19时31分,车牌号为蒙KB****的大货车在马五线42KM 处实施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对四位驾驶人分别罚款50元。

  交警提示: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是很危险的行为。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刹车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还能挽救生命。据科学统计,使用安全带可使驾驶人和前座乘客遭受伤害的风险降低40%~50%,使后排乘客的致命伤害风险降低25%~75%。安全带--生命带,驾乘车辆时请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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