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 交警每天查总会逮着几个

2020-05-28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20年5月3日中午,宁武交警执法小分队在滨河路设卡进行检查,15时03分许,韩某某驾驶晋HXM***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韩某某酒精含量为5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5日中午,宁武交警执法小分队在滨河路设卡进行检查,14时许,孙某某驾驶晋HN9***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孙某某酒精含量为21.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5月6日中午,宁武交警执法小分队在滨河路设卡进行检查,14时40分许,张某某驾驶晋AJU***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张某某酒精含量为31.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分别对韩某某、孙某某、张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仅是对于自己的生命有危险,对于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也是非常危险的。宁武交警提醒司机朋友们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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