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查处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020-04-1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原标题:酒驾! 喝的少可以从轻处罚吗?

  4月13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马家湾设卡检查, 14时22分许,王某某驾驶晋FA0***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王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王某某陈述他和朋友三个人只喝了一瓶酒,问民警可否从轻处罚,不要扣分了。民警对王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酒后驾驶的危害及其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依法对王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宁武交警查处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14时42分许,温某某驾驶晋H6K***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温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温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温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宁武交警查处一起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不仅是对于自己的生命有危险,对于路上行驶的车辆以及行人也是非常危险的。宁武交警提醒司机朋友们千万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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