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大队温馨提示:酒后驾车危险 莫报侥幸心理
2020-04-06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原标题:酒后驾车危险 请大家莫报侥幸心理
2020年03月22日,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凤凰大街设卡检查,21时10分许,潘某某驾驶晋HLU***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潘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1时25分许,马某某驾驶晋HFB***被执勤民警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马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马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马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宁武交警提示:酒驾极容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的违法行为,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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