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交警会放松酒驾查处吗? 你想错了

2020-03-1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20年03月12日,宁武交警大队执法小分队在凤凰大街设卡进行检查,15时10分许,李**驾驶晋HJQ***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李**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李**体内酒精含量为69.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李**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宁武交警提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酒后驾驭不了汽车,请远离危险驾驶。

责任编辑:zhangj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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