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酒的事,自认为没啥事但是已构成酒驾

2019-12-13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一杯酒的事,自认为没啥事但是已构成酒驾

  2019年12月03日下午,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凤凰大街设卡进行检查,14时20分许,孙某某驾驶晋HAB***被执勤民警当场拦截。民警立即对驾驶员孙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经检测,孙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民警依法对孙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宁武交警温馨提示:广大的驾驶员朋友要严格遵守交规,拒绝酒后开车,做一个文明的驾驶员。

责任编辑:f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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