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安全隐患车辆上路 终酿悲剧|覆车之戒

2019-11-13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2019年8月13日01时10分许,山西省祁县城赵镇西建安村梁**驾驶山西省祁县贾令镇左墩村孟**所有晋K18***、祁县辉达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晋K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车上乘坐郭**),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省道206线大忻线159KM+900M处,车辆发生侧翻,致梁**现场死亡,郭**受伤住院,车辆损环,路面、波形护栏损坏,原煤抛酒,造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梁**驾驶存在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未按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宁武交警安全提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坚决不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责任编辑:fuq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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