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喝了点!

2019-08-06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2019年7月23日晚,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县城凤凰大街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1时28分,凤凰中队执勤民警在凤凰大街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对车牌号为晋C2***3的小型轿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时,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员赵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4.5mg/100ml,赵某说“我确认喝了点儿”,民警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后千万别开车。

  驾驶员赵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武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贾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宁武交警安全提示:驾驶人应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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