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吃饭呢,就酒驾了!

2019-08-06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2019年7月30日晚,宁武交警大队凤凰中队在县城凤凰大街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40分,凤凰中队执勤民警在凤凰大街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让一辆车牌为晋FF***1的小型轿车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询问驾驶员贾某喝了多少酒,贾某辩解称自己还没有吃饭,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显示,驾驶员贾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在证据面前贾某无言以对。

  驾驶员贾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宁武大队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码:17121),对贾某酒后驾车的严重违法行为,处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的处罚。

  宁武交警安全提示:驾驶人应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责任编辑:wangyaju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