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典型违法案例

2019-04-28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2019年2月8日10时30分,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齐某驾驶晋HTK***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宁武县外环十字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周某驾驶晋HNW***小型轿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安全提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十字路口时,应当注意安全、减速慢行、互相避让。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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