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15小时侦破致人死亡肇事逃逸案件

2018-12-08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2018年12月6日18时20分,宁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外环路火车站老李肉店对面躺着一人,具体情况不明。接到报警后,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火速赶赴现场。事故现场位于县城滨河大街与火车站交叉路附近,肇事车辆逃逸,现场肇事车没有留下任何碎片,路面也无痕迹,受伤者已送往宁武县人民医院抢救。后因伤势严重,转入朔州市人民医院,于次日5时50分在朔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死者为女性,35岁,宁武县迭台寺乡乱柴沟村人,于17时58分由北向南行走途中惨遭不幸,怀着对受害者的同情和肇事逃逸者的愤慨,宁武交警决心侦破此案,缉拿肇事者。

  经过宁武县公安交警昼夜的连续奋战,2018年12月7日上午9时,当民警把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带回大队归案时,“2018.12.6”致人死亡重大肇事逃逸案15小时顺利告破。

  调查,锁定肇事车

  宁武大队立即启动侦破逃逸案件预案,并成立12.6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解剖案情,商议对策,参战民警纷纷表示:全力以赴,不破不休!一场攻坚战打响了!现场勘查,走访群众、监控调取等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仔细查阅沿途视频资料,确定案发时间和肇事车辆的行驶方向,初步确定肇事车为一辆三轮电动车。

  追缉,胜利中返航

  时机稍瞬即逝,追逃刻不容缓。经连夜调阅大量监控视频,锁定肇事逃逸车辆范围,民警们在零下20度的气温下,顶着严寒展开了地毯式的搜索,于7日早上9时在一居民院内发现肇事嫌疑车辆并在屋内找到肇事嫌疑人王某,事故民警怀着案件破获的激情,带着肇事逃逸嫌疑人王某和肇事车辆返回大队。

  真相,在供述中展开

  据王某供述,12月6日晚,王某驾驶自养宝岛牌电动三轮车回家时途经滨河大街与火车站交叉口附近将路边行人撞倒后急忙驾车逃窜回家,掩盖其犯罪的事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的自作聪明将换来法律对他的严惩。宁武交警艰辛付出,15小时顺利侦破大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最终给该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将受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到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处罚。宁武公安交警告诫: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在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积极主动抢救伤者;法网无情,如存在侥幸逃脱心里的,等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wangyajun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