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交警大队车管所荣获县级“文明单位” 光荣称号

2018-03-29 来源:宁武交警大队

  2018年3月26日,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被宁武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2016—2017年度县级“文明单位”。
 


 

  宁武交警大队车管所作为交警部门的一个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坚持以“建设文明车管,争当文明标兵”为主题,始终将精神文明服务活动贯穿于工作中,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民警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立足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引领民警树立良好职业风尚,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得到了上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高度好评。

  今后,宁武交警大队车管所将不断创新管理理念、优化窗口服务、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继续筑牢“群众意识过硬、服务质量过人”的工作理念,认真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以崭新的姿态,务实的作风,严谨的态度,为助力我县公安机关文明窗口建设提档升级,打造文明和谐平安宁武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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