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未戴头盔还酒驾 岢岚交警抓现行

2021-05-2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岢岚县交警大队获悉,“五一”小长假期间,亲友聚会增多,酒驾也有抬头趋势,为遏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岢岚交警大队节日期间持续开展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力筑牢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5月2日20时许,岢岚交警在辖区城乡结合部设点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发现立即上前纠正,让其出示驾驶证,驾驶人张某林未能出示驾驶证。经查询,张某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并在询问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张某林满嘴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测试检验,张某林酒精检测值为59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员张某林晚上独自一人在饭店喝了半瓶白酒,认为放假期间没什么事就驾驶摩托车回家,更没有意识到不佩戴头盔是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张某林无证、不佩戴安全头盔、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3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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