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丨酒后驾驶摩托车 法律如何给你余地

2020-11-09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岢岚交警大队得到消息。11月5日15时35分,岢岚交警大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飞驰,执勤交警沿驾驶员行驶的位置进行拦截,驱车向驾驶员喊话,命令驾驶员停车。驾驶员听到喊话后,将车子停到路边。面对执勤交警检查,驾驶员神情非常慌张,面色红润,有酒驾嫌疑。执勤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6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同时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进一步检查得知,该驾驶员名叫燕某身,当天中午喝了2两白酒,以为休息了一会儿,以为酒精没了,就骑车回家了,没想到最后成了酒驾。然后,他一再要求执勤交警看在自己配合调查的份上,希望法律周转点余地,执勤交警拒绝了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燕某身平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1350元。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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