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的缘分使你与岢岚交警相遇? 是无证 酒驾 未戴头盔!

2020-11-07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岢岚交警大队得到消息。11月5日15时35分。岢岚交警大队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位驾驶人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在向阳街,执勤交警立即将驾驶员拦停,劝导驾驶员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保护自身安全,但是当勤交警进行身份查询时发现驾驶员高某平满嘴酒气,并且未能拿出驾驶证。执勤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43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同时高某平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调查,高某平中午朋友一起喝酒,酒足饭饱后准备回家,想着交警不会查摩托车,所以便大着胆子驾车回家,没有想到还是被拦了下来。驾驶员高某平对自己心存侥幸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高某平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1350元。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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