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丨今夜的醉酒 明日的处罚

2020-09-15 来源:岢岚交警

  9月11日,岢岚交警大队在舟城路处设卡临检,用酒精快速排查仪对过往车辆进行快速排查。16时37分许,执勤交警对一辆“汉唐”牌的小型能源低速汽车司机快速排查时酒精测试仪显示“有酒精”。民警立即让驾驶员刘某下车接受调查,对其进行再一次酒精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员酒精呼气检测值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进一步调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刘某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刘某当天上午并没有饮酒,是9月10日晚上喝了7两白酒。第二天醒来后,心想昨晚喝的酒,睡一觉酒气就没了,不妨碍今天驾驶车辆,便放心开车回家,不了被查出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给予刘某130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刘寰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