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侥幸!岢岚一男子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2020-08-27 来源:岢岚交警大队

  7月30日23时许,岢岚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城乡结合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道路正在行驶,驾驶员还没有戴头盔。就在执勤交警准备示意驾驶员停车检查时,突然发现该驾驶人突然放慢速度,疑似躲避检查,执勤交警立即将其截停。刚一靠近,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已达醉驾标准。按照办理醉驾案件相关规定,执勤交警带该青年至岢岚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并将血液送达太原凯普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进行检验,结果为酒精含量高达172.1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构成危险驾驶罪。

  经执勤交警现场询问,驾驶人王某光称,自己傍晚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酒,聚餐结束后,王某光就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执勤交警询问王某光是否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的时候,王某表示不知道。

  听到王某光的回答后,执勤交警为其普及,摩托车属于机动车。经过执勤交警的一番教育,王某光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极其危险的区违法行为。

  最后,王某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等待王某光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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