岢岚交警查获2起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2020-08-18 来源:岢岚交警大队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减量控大”战果,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岢岚交警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近期,岢岚交警查获2起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一、7月30日23许,岢岚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城乡结合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沿道路正在行驶,驾驶员还没有戴头盔,突然发现该驾驶人故意放慢速度,疑似躲避检查。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停,例行检查。还未等该驾驶员靠近,执勤交警就闻到一股浓重酒味从其身上飘了过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已达醉驾标准。随后,王某刚被执勤交警带至岢岚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后经凯普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对其血液进行检验,结果显示王某刚酒精含量高达95.1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经了解,该驾驶人王某刚晚上与朋友在饭店喝了点酒,回家途中被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王某刚处以350元罚款的处罚,同时王某刚即将受到刑事处罚。

  案例二、7月28日18时许,岢岚交警在辖区城乡结合部设卡开展午后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A953F★的红色小型轿车驾驶人故意放慢速度,疑似躲避检查。执勤交警见状立即上前将其拦截,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执勤交警发现该驾驶人神色慌张,面色微红,且散发出一股酒气,涉嫌酒驾。随即,执勤交警对该驾驶人进行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48mg/100ml,该驾驶人高某刚对所测结果不认同,说“我就没喝那么多”随后,高某刚被执勤交警带至岢岚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后经凯普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对其血液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高某刚酒精含量高达1251mg/100ml,远远超过醉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高某刚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即将受到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刘寰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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