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竹叶青”骑摩托车被处罚

2020-05-31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5月24日15时许,岢岚交警在辖区开展“一盔一带”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现场纠违教育,当执勤交警在告知驾驶人阎某维,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危害时,还闻到其身上有一股酒味,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阎某维体内酒精含量22mg/100ml,经公安信息综合平台查询,驾驶人阎某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阎某维中午在家喝了二两“竹叶青”,下午发现摩托车快没油了,准备去加油站加油,没想到路上碰到了交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阎某维无证、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款13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凌紫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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