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行动丨静乐典型事故案例(二)
2020-09-24
来源:互联网舆情忻州
互联网舆情忻州讯:据本网从静乐交警大队得到消息。2020年9月13日18时,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呼北线东大树村附近路段时,由于雨天路面湿滑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当驶到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侯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李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功车实行右侧通行。“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当事人李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侯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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