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交警“火眼金睛”查获一辆上路无号牌报废车

2019-09-02 来源:静乐交警大队

  机动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毁、安全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的将按规定进行报废,而这样的报废车如果再上路行驶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8月29日,静乐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辆上路无号牌报废车。

  8月29日,静乐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云峰带领康家会中队民警、辅警在忻黑线开展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红色无号牌东风牌153平板车,车前玻璃上未粘贴任何车辆标识,民警立即提高警觉将车辆拦截下进行检查。经民警用警务通系统查询后发现车辆无任何证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已属于报废车辆,不允许上路行驶,驾驶员仅持有C1驾驶证。在违法事实面前,驾驶员坦言自己心存侥幸,没想到还是被查获。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一番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200元,强制报废该机动车并吊销驾驶证。

  静乐交警提醒:机动车辆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使用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如果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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