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交警查获五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

2019-05-24 来源:静乐交警大队

  2019年5月21日,静乐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五起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时19分许,民警在鹅城镇西坡崖农村信用社附近进行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段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11时54分许,民警在鹅城镇静汾东路汾河二桥附近路段在对一辆无牌拖拉机驾驶人姚某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姚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14时04分许,民警在鹅城镇静汾东路西林公园西门附近进行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无牌农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14时54分许,民警在鹅城镇汾河二桥附近进行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曹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16时04分许,民警在鹅城镇碾河附近路段在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驾驶人张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驾驶人段某、姚某、王某、曹某、张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10051),静乐交警大队分别对驾驶人段某、姚某、王某、曹某、张某处以罚款3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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