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交警大队民警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案件

2019-01-08 来源:静乐交警大队

  2018年12月15日上午11时9分许,静乐交警大队民警在静乐县碾河大街附近公路进行路查路检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驾驶员李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罚代码10051)上道路行驶,被静乐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抓获,随即被口头传唤回大队进行调查。以上事实有对李某本人的询问笔录及静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查获经过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该李做出罚款300元并行政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害人害己,车主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时切勿驾车上路,出行时最好选择其他交通工具或找人代驾,最大可能地杜绝无证驾驶。

责任编辑:wangya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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