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交警队荣获2016-2017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05-03 来源:静乐交警大队

  2016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泛、深入、持续地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突出价值引领,突出道德内涵,着力培育文明市民和社会文明风尚,着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市民文明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2018年,静乐县被省文明委授予“2016-2017年度山西省文明县城”荣誉称号。

  4月27日下午,在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动员大会暨2016-2017年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大会上,静乐交警大队被评为 “先进工作单位”,办公室主任李建忠、辅警赵少平被评为“先进个人”。

  大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举措、更实的作风,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为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changyan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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