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交警大队加强警用车辆管理工作

2018-02-07 来源:静乐交警大队

  为确保各项警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警车作用,树立良好警察形象,静乐交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警用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警车使用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一、静乐交警大队组织民警重新学习《警车管理规定》等法律、制度,要求全体民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看待加强警车管理的重要性,增强遵章行车、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规范使用警车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完善了警车管理制度,加强了警用车辆的日常管理,对所有警车逐个排查,健全警车管理档案,对警车登记日期、车辆识别参数、年审情况、保险情况、使用单位等内容一一登记造册,形成系统台帐。

  三、严格落实车辆派遣报备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对警车的日常维护,民警用车时,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在警车使用登记薄上登记。并加大对“八小时”以外和“双休日”期间的管理,所有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统一停放在单位统一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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